长江路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发布长江路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基础性工作: 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指导、城区治理协管、社会治安巡逻、楼院精细化管理、政策法律宣传、为民代办服务等社区公益性事务。
阶段性工作: 根据街道社区工作要求,开展基础排查、各类普查、社区疫情防控等阶段性专项工作。
完成街道社区临时性职责任务。
三、岗位数量
本次长江路街道共设置公益性岗位13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水库巡库员)5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婚姻家庭指导员4人、核酸检测员4人)共8人。
四、招聘要求
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服从街道社区组织工作安排。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街道社区工作,群众基础好,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软件,能够满足街道社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五、报名条件
1.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水库巡库员),需为长江路街道户籍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男50-59周岁)等群体。
2.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婚姻家庭指导员、核酸检测员),需为长江路街道户籍人口,且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群体。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其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系统内属失业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水库巡库员除外)、在用人单位正常投缴社会保险的人员;
(2)个人创办企业或有工商注册信息人员;
(3)在社区担任职务或领取工资报酬的人员;
(4)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5)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
六、岗位待遇和期限
1.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笔试+面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岗前培训、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城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组织上岗。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日17:00(备注: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各社区居委会
(三)报名方式: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现场报名
(四)报名材料:
1.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含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2.《青岛西海岸新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三份(附3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一份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基本情况。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青岛微警务”公众号即可线上申请,持有人用途统一填写“就业”。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人员上岗工作的全过程,在上岗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应及时了解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3.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进入报名地点应当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
报名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7日